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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8月之後,隨著美國調整其移民政策收緊對親屬移民的條件,澳洲也是緊隨其後採取了一系列相關配偶簽證的措施。主要目的是防止假結婚現象,保持移民法的完整性及嚴肅性。接下來讓我們看一下今後澳洲配偶移民的今後的趨勢是如何。
2017年後配偶移民的主要變化
- 2016年11月18日起,移民局要求配偶簽證擔保人一旦接到要求則需提供無犯罪記錄,移民局有權公開任何簽證申請人的『相關違法行為』。並且,移民局有權在擔保人有相關違法行為和重大犯罪記錄的情況下拒簽申請人的配偶簽證。
- 自2017年7月1日起,配偶簽證擔保人的資格審查將更加嚴格,並且要提供移民局無犯罪記錄,移民歷史和品行記錄,一旦發現擔保人有重大犯罪記錄,其擔保資格將被取消,也就意味著申請人的配偶簽證申請也將付之東流。此政策會對在境內申請配偶簽證820/801及自身簽證將要過期的申請人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
配偶簽證的主要類別
結婚前申請配偶(伴侶)移民(300類)
此簽證是為即將在澳洲結婚的海外配偶(伴侶)申請人所設計的。一旦簽證獲批,申請人將獲得9個月的臨時居留簽證,但是申請人必須在這9個月內與擔保人在澳洲登記結婚,結婚後方可申請配偶(伴侶)簽證。
境內申請類別(820/801類)
申請人必須在境內提出申請,簽證批准的時候也必須在境內。第一階段:臨時配偶簽證(subclass820)。第二階段:永久配偶簽證(subclass801).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只能首先獲得臨時配偶簽證。在得到臨時簽證兩年之後,方可獲得永久簽證。
境外配偶移民簽證(309/100類別)
申請和簽證批准的時候都必須在境外。需由澳洲公民或者永久居民,或者是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擔保海外的配偶來澳洲定居的。它分為兩個階段,申請的時候可以同時遞交臨時和永居簽證。申請人如果獲得簽證批准,首先是臨時簽證;兩年以後再通過審查程序,才能獲得永居簽證。
如何避免兩年的臨居等待期
按照Migration Act 1958 (Cth) 澳洲移民法的規定,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只能首先獲得兩年的臨時配偶(伴侶)簽證,在此期間可以全職工作。兩年後,如果能證明雙方的關係是持續的真實的,方可獲得永久簽證。在某些特殊情況下,申請人也可以直接獲得永居簽證,而不需要兩年的等待期。這些特殊條件是:
- 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3年以上。
- 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2年以上,並且育有子女。
- 申請人遭受家暴,是家暴的受害人。
- 申請人的配偶持有保護簽證或者基於人道主義計畫獲得的PR,而申請人與配偶的關係是在此之前就已經建立,並且向移民局聲明過的。
鑑於目前整個世界收緊移民的大氣候,澳洲的配偶移民政策也會越來越嚴格。看似簡單的配偶移民,暗藏大量玄機。婚姻關係的真實性成為移民局打假的首要任務。對於在境內遞交的申請,移民局會採取上門調查的手段,已確認申請人與擔保人之間婚姻關係的真實性,而對境外的申請者而言,使館也會採取電話調查的方法。
總之,申請配偶簽證與您的英語好壞無關,而與您是否瞭解澳洲的移民法及辦理簽證的經驗有關。由於自己辦理,即便申請人與擔保人之間的婚姻關係是真實的,而簽證申請被拒的例子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