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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於7月1日執行的遞交配偶移民簽證之前,需要擔保申請先被通過的政策,由於草案仍未被參議員通過,將會推遲至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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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計在2018年實施的配偶簽證改革重點:

配偶臨居類3年有效期

目前配偶類移民的臨居類別簽證820或309的有效期是無限長,也就是說目前的820簽證在收到801簽證的獲簽信/拒簽信時刻或者在撤銷801簽證申請的時候才宣告失敗。以下是以一位申請人的820獲簽信為例:

然而新規定為820以及309類別簽證將會被加上3年的有效期。這意味著申請人如果在3年內沒有補充第二階段801或100類簽證材料,則持有的臨時簽證將會失效。

配偶移民簽證費用上漲

目前主申請人在遞交820/801或309/100簽證時繳納一次性簽證費為6865澳幣,而此費用將在2017年7月1日起,小幅調整為7000澳幣。

同時,移民局宣佈的改革意味著830和309臨居簽證持有人轉永居的時候還需要額外繳納第二期簽證申請費,目前具體金額暫未公佈。

配偶移民獲簽率低

根據移民局給出的最新數據顯示,目前在排隊中的配偶移民簽證申請高達88,000個,其中包括35,000個820申請,28,000個309申請,以及25,000個801申請。

相比去年申請的人數下降了10%-30%,這是因為很多申請人選擇轉向境內,在境內遞交網上申請。移民局數據顯示,本財年,配偶移民申請的網簽申請率高達80%。

同時,移民局給出了去年的獲簽率。從以上數據可以看出,配偶移民第一階段,即820類別的拒簽率在20%左右,後續轉永居又有1/4的人被拒簽!也就是說,100個申請人,最終真正能拿到永居簽證的只有60個,僅為60%。

簽證審理時長

目前820、801和100類別配偶移民簽證的審理時長為16-23個月。

擔保人品格審核

為了阻止家暴份子成為擔保人,從2016年11月開始,澳大利亞移民局要求所有配偶移民簽證的擔保人(即有澳洲永居或公民身份的一方)提交澳洲和海外的無犯罪證明。

擔保人審核資格通過以後簽證官才會開始審理配偶移民申請,但申請人的簽證和擔保人品行審理可以同時遞交。

澳洲配偶(伴侶)|伴侶是以澳洲公民、永久居留者的配偶(伴侶)身份,潛在配偶(伴侶)(未婚妻或未婚夫)或依附關係身份辦理移民簽證。如果您的配偶(伴侶)是澳大利亞公民(Citizen)或永久居民(PR),他們可以擔保您成為PR。但是很多讀者對配偶(伴侶)|伴侶的申請存在一些疑惑,以下列出十點需要注意事項。

如果有任何需要代辦配偶(伴侶)簽證或對配偶簽證有疑問的,可以隨時聯繫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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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結婚前申請配偶(伴侶)移民

為了申請配偶(伴侶)簽證,申請人需要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有擔保關係,這通常這意味著結婚。但是這並不是必要條件。最常見的例外情況是處於事實婚姻的狀態,即同居。

准配偶(伴侶) (300類簽證),這個簽證是為即將在澳洲結婚的海外配偶(伴侶)申請人所設計的。一旦簽證獲批,申請人將獲得9個月的臨時居留簽證,但是申請人必須在這9個月內與擔保人在澳洲登記結婚,結婚後方可申請配偶(伴侶)簽證。

如果在境外配偶(伴侶)申請,沒有硬性要求一定要在申請日之前結婚。只要在審理過程中完成結婚,即可滿足條件。如果遞交了300類簽證申請,在簽證審理過程中完成結婚,可以向移民局申請更換為配偶(伴侶)簽證。

注意:如果是境內配偶(伴侶)申請,以上特例不適用。如果申請人不能證明在申請日前已經結婚,那麼申請將被拒絕。

事實婚姻關係

事實婚姻即證明申請人和擔保人同居至少12個月。需要提供的證據:

  • 同居關係:同一地址的通訊記錄,共同的租房合約或者共同購房合同。
  • 經濟關係:聯名賬戶,資產的共同擁有權,養老金的受益方。
  • 社會關係:社會上對此關係的認可,例如與朋友或者親戚的合照。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已經結婚了,以上信息也需要提供,但不需要滿足『共同生活在一起至少12個月』這個要求。

事實婚姻12個月規則的例外

一般情況下,申請配偶(伴侶)簽證,需要提供同居至少12個月的證據,但是有以下三個例外:

  • 在州政府註冊了事實婚姻關係(即de facto)。
  • 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擁有了共同的子女。
  • 申請人和擔保人之間的de facto關係在申請人的國家是不被允許的。

如何避免兩年的等待期

通常情況下,申請人只能首先獲得兩年的臨時配偶(伴侶)簽證,在此期間可以全職工作或者旅遊。在得到臨時簽證兩年後,需要提供證據證明仍舊處於此段關係並提供最新的無犯罪證明,方可獲得永久簽證,這也就是所謂的等待期。

在特殊情況下,申請人可以直接獲得永居簽證,不需要兩年的等待期。前提條件是:

  • 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3年以上。
  • 在申請簽證時,申請人和擔保人已經結婚、或者保持事實夫妻關係2年以上,並且育有子女。

但是,除非申請人申請直接獲得永居簽證,否則移民局只給臨時簽證。

若申請包括擔保人的非親生子女

如果申請人與前任有子女,此子女不是擔保人的親生子女,那麼就會使整個審理過程變得複雜。

如果子女在18歲以下,通常被認為是不獨立的,需要依賴父母。那麼子女可以被包括在配偶(伴侶)簽證的申請中,但是需要生父母另一方的同意。

如果申請人沒有意向把未滿18歲的子女包括在配偶(伴侶)簽證申請中,子女依舊需要通過體檢和無犯罪證明。但是如果申請人沒有撫養權,情況會變得更加困難。

境內申請

在境內外都可以申請配偶(伴侶)簽證,如果是在境內申請,需要持有實質性簽證,而不是過橋簽,並且所持簽證不帶有『不允許進一步居留條款』。境內申請的優劣如下所示:

優勢:

  • 過橋簽:當申請人在境內遞交申請,在審理過程中(審理過程可能長達12-15個月),可以獲得過橋簽,允許在澳洲境內居留。
  • 工作權利:過橋簽允許申請人在澳洲工作。
  • 醫保:在等待配偶(伴侶)簽證的結果過程中,可以享受基本的免費澳洲醫保。

劣勢:

  • 審理時長:境內申請的審理過程可能長達12-15個月,而境外申請會快很多。
  • 出境限制:如果在境內申請,持有的過橋簽不允許離開澳大利亞。但是如果有合理的出境理由,需要先申請過橋簽B,等獲簽後方可出境。

重複擔保

如果之前擔保過其他人,或者被擔保過,就會有以下擔保限制:

  • 如果之前擔保過其他人,需要等待5年才能再次擔保,每人一生中只能有兩次擔保資格。
  • 如果之前被人擔保,需要等待5年才能擔保別人。
  • 如果之前是通過付費父母移民方式獲得的PR,那麼如果有擔保別人的需求,需要等待5年。

如果可以提供強而有力的理由,可以免除上面所提到的等待期。

健康豁免

申請配偶(伴侶)簽證時,所有包含在申請中的家庭成員都需要體檢。

通常情況下,申請永久或臨時簽證時,有『一人不通過,全家被拒絕』的規則,這意味著如果有一人體檢未通過,整個申請將被拒絕。

但是申請配偶(伴侶)簽證,此規則不適用。這意味著即使一人未通過,申請依舊可以獲批,但需要滿足治癒此疾病的花銷不是過多這一條件。可以把財務狀況、醫保政策和家庭支付能力作為證據放到簽證申請中。

有拒簽史仍可申請配偶(伴侶)簽證

通常情況下,如果自從上次入境後有拒簽史,並且持有過橋簽,那麼不能在境內申請其他簽證。但是如果上次被拒簽的不是配偶(伴侶)簽證,那麼這條規則在申請配偶(伴侶)簽時不適用。這意味著,如果申請人之前申請457或者485簽證時被拒簽了,不用離境,就能申請配偶(伴侶)簽證。但是必須提供能夠說服人的理由。

PR申請中包括副申請人

相較於配偶(伴侶)簽證,如果在申請PR中帶上配偶(伴侶),好處多多:

  • 費用低:包括副申請人的獨立技術移民189類簽證或者僱主擔保186類簽證的簽證費用是$1800,而配偶(伴侶)簽證的費用是$6865
  • 避免等待期:包括副申請人的PR申請,申請人和副申請人可以同時獲批。而配偶(伴侶)簽證需要2年的等待期。
  • 審理時間較短:因為名額有限,配偶(伴侶)簽證需要較長時間的處理期,境內申請通常需要12-15個月的審理期,而獨立技術移民189類簽證只需要3-4月的審理期。

最新的移民局政策指南提到, 未擁有有效簽證並且逾期居留於澳洲的申請者在境內申請配偶簽證820/801類,有可能不能採用移民條款裡提到的令人信服的理由在澳洲境內申請配偶移民簽證。

以下三類不能採用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 的境內簽證申請者

  1. 沒有遵守前一個簽證條例者,或
  2. 故操縱事實從而產生“令人信服的理由”,或
  3. 可以離開並申請境外配偶簽證者

在過去,如果您沒有持有有效簽證並且自從您上次進入澳大利亞所持簽證已被拒絕或被取消,但是你的之前被拒的簽證不是配偶簽證,和/或簽證不是基於品格問題被拒,您還是有可能可以再澳大利亞做出有效的820/801配偶簽證申請,移民法允許有「令人信服的理由」的人士得到考慮獲准澳大利亞配偶簽證。

澳洲的法律並沒有明確規定何謂”令人信服的理由(compelling reasons)”。移民局政策指出,以下情況通常會被認作是「令人信服的理由」:兩人有長期的配偶關係(視為至少兩年);及/或  此關係中有澳洲籍的子女。

新政策概述移民條款第820.211(2)(D)(ii) ,當中規定申請人必須滿足這是移民局第3條款(SCHEDULE 3)的3001,3003和3004需求.但在1994年移民條例沒有硬性規定移民官是否需要考慮有沒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因此被認為是移民官按個別情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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