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8105條款打工時間限制持有學生簽證,意味着留學生自動獲得打工的許可,但是在開課期間你每週最多只能每2周工40小時。如果學生打工時間超過了,澳大利亞移民部可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該學生所持有的學生簽證。8105條款也有例外: 一是學生在學校放假期間的打工沒有時間限制;二是學生申請的課程中包含的工作實踐內容不受打工時間限制;三是學生不能在課程開始之前打工,即在學校的註冊 確認書(coe)上所標註的課程正式開始日期之前不能打工。此外,申請人如果有配偶,且申請人是攻讀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配偶可以全日製打工!2. 8202條款學習限制
在持學生簽證到達澳大利亞之後,學生必須在註冊課程中保持全日製的學習,並且在每個學期的出勤率必須保持在80%以上,而且每學期的在校成績還必須 達到學校滿意的程度。因此學生必須注意自己的出勤率狀況。如學生的出勤率不理想,要仔細檢查學校發的Warning Letter,在自己可以控制自己的情況下,確保自己不連續缺課。至於成績的問題,澳大利亞各個學校對學生的學習容忍度不太一樣,不過無論如何,成績不好 都是很危險的信號,要提前做出反應。
8202條款是澳大利亞移民部為了規範留學市場,避免出現留學生到澳洲的目的不是為了學習,比如非法打工等情況的發生,特意在學生簽證條件裡設置了 8202這個條款。以上2個方面的要求,只要有一個沒有滿足,根據法律,學校就必須立即報告給移民局,並且書面通知學生,在信中會告訴你違法了簽證 Condition 8202(3)(a)出勤率或者8203(3)(b)成績。要求你在信發出的28天內去移民局Compliance Office解釋。
3 . 8534條款:無法境內延期簽證
如果你所就讀的課程長度是10個月或以下,在學生簽證上就會被附加8534(No Further Stay)條款,這意味着簽證到期前,除了移民申請和工作許可外,學生不能在境內申請任何的簽證來延期居留,包括學生簽證延期。簽證到期學生就必須離開澳 大利亞。如果學生想要再就讀其他課程,也必須返回中國重新辦理學生簽證。
4. 8533條款: 修改地址必須彙報
學生簽證持有人必須在到達澳大利亞的7天之內通知學校你的居住地址。如果你的居住地址有變化,你必須在7天之內通知你所在的學校。如果你轉學或者升學的話,也必須在收到新的註冊確認書(COE)後的7天之內通知原來的學校。
很多留學生搬家後從來不通知學校,導致和學校移民局失去聯繫,並且在關鍵時刻錯過了重要學校的信函,導致簽證出問題。請大家務必記住搬家一定要通知學校,在學校管理系統登記的email也一定要用本人每天收看的email郵箱!
5. 8501條款健康保險限制
作為海外留學生,澳大利亞移民部要求在澳期間必須始終持有海外學生保險(OSHC)。一般來說學生支付的第一筆學費中都已經包含了健康保險的費用, 學校在收到學生的學費之後會為學生代辦健康保險事務。學生只要在抵達澳大利亞之後根據學校的指導去索取健康保險卡即可。但是學生也要注意自己的健康保險卡 的有效期,並且及時地續約,以便確保自己在澳期間始終持有海外學生保險。
6. 8516條款:對轉校的規定
在取得澳大利亞學生簽證之後,你必須繼續遵守申請學生簽證時所要求的條件。主要包括以下兩點:
1)必須保持在原來簽證類別下的課程學習。如果學生想要在同一個學校的同一個層次的課程之間變更,那麼學生無需重新申請簽證,只需將新的課程的註冊 確認書及時通知移民局即可。如果你想要更換不同層次的課程,由於學生簽證的類別已經變更,因此需要重新申請學生簽證。如果你想要從非SVP學校更換到另外 一個非SVP學校,那麼需要得到學校的許可,或者至少在原來的學校完成6個月的主課。如果申請人一開始申請的SVP學校,持有SVP簽證,現在要轉去非 SVP學校,那麼除非申請人來自Level 1 國家,或者至少已經完成12個月課程。
2)必須繼續持有足夠的經濟能力來維持你以及你的陪同人員在澳大利亞期間的學習和生活。
7. 8517條款:
如果學生簽證持有人有18歲以下子女作為陪讀人員,那麼簽證持有人必須確保學齡階段的陪同子女在澳大利亞就學。
8. 8532條款:
如果學生簽證持有人是未滿18週歲的學生,那麼學生不能任意改變學校安排的監護人和住宿等安排,除非有學校或者其他監護人書面的同意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