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總理近期宣布,為了彰顯澳洲與新西蘭特殊的雙邊關係,澳洲政府將為持有澳大利亞特殊類別簽證 (Special Category Visa – Subclass 444)的新西蘭人提供一個獲得永居而加入澳洲籍的新途徑,主要是針對那些2001年2月26日之後到澳大利亞,最近五年在澳大利亞居住並且履行承諾,為澳大利亞做出貢獻的新西蘭人。
於2月19號,澳大利亞總理Malcolm Turnbull宣佈,自2017年7月1日起,持有Special Category Visa的新西蘭人申請加入澳洲國籍將會更加容易。
目前持有該類別簽證在澳的新西蘭人有140,000人,其中大約有六七萬人將受益於此政策。早前發布的細則指出,要通過該政策申請入籍,申請人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其在澳大利亞工作生活已至少5年,且在此期間的工資收入高於臨時技術移民的最低收入標準(TSMIT)。
澳總理於2月19號在悉尼與新西蘭總理約翰•基(John Key)舉行會談,之後宣佈了此入籍新途經。
在媒體發佈會上,新西蘭總理約翰•基說,這一政策是對人們倡議的回應,以幫助那些持有特定簽證在澳生活但卻無法申請入籍的新西蘭人擺脫困境。新西蘭遊說組織Oz Kiwi成員Joanne Cox說,他們對於該政策持謹慎態度,除非有進一步的細節公佈。但是她認為這個政策似乎想把窮人排除掉,因為很多新西蘭人(的收入)都不滿足該政策的要求。
Joanne Cox說:“對於那些自2001年就來到澳大利亞的人來說,這是獲得永居和加入澳籍的一個途徑,這是好事,但是正所謂有得就有失。對於那些在過去五年內收入沒有達到這個標準的人來說,這聽起來像是一個技術類簽證,但是很多新西蘭人又不滿足該簽證的申請條件,因為他們工作的領域不對。(因此,)低收入人群、家庭主婦和殘疾人將會被排除在外。”
移民局的官網上提到,這個新途徑在澳大利亞每年的移民計劃中,劃分在一般技術移民下的獨立技術移民類別裡。這個新政策將於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對象是2001年2月26日之後和2016年2月19日及之前來澳的新西蘭人。
申請要求
要求包括強制居住時間、社會貢獻和社區保護標準等,如下:
- 申請之前在澳大利亞居住滿5年;
- 對澳大利亞有貢獻,以居住期間的納稅記錄為準,證明其可納稅收入不低於臨時技術移民最低工資標準(TSMIT);
- 滿足健康、品格和安全檢查方面的要求。
臨時技術移民最低收入標準
臨時技術移民最低收入標準(TSMIT)是在457簽證項目中使用的一個指標,表明一個職業屬於技術類工作,並確保簽證持有人在澳期間有合理的途徑支持自己的生活。目前的標準是$53,900澳元。
以TSMIT作為最低資格要求,是為了確保該途徑是為那些能夠為澳大利亞未來發展做出巨大貢獻的準公民們提供的。
這與澳大利亞移民計劃中的經濟目標是一致的,因為它把以所得稅為基準的貢獻量考慮在內。
相對於其他國家的申請人,允許SCV持有人提供納稅證明已是降低了要求,這和現行的政府要求並不重複而且手續也不繁雜,卻又能清楚地證明申請人對澳大利亞社會的貢獻。
對於現行的移民途徑來說,這也是一大讓步,既反應了《跨塔斯曼海旅遊協定》(TTTA)下兩國間人員流動的便利性,又通過對澳大利亞所得稅制度的具體貢獻保留了對技術移民的關注。
收入測試豁免
在有限的幾種情況下,收入測試可以豁免,尤其是針對新西蘭公民中的弱勢群體,但是他們仍然需要滿足強制居住時間以及相關的其他要求,才會獲得永居簽證。
收入測試豁免申請的評估細則由移民部部長及社會服務部部長共同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