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申请人第一次递交配偶签证到拿到临居签证,审理周期大概是19月到22个月的时间,从符合永居申请条件(第一次签证递交,满24个月的时候)到永居签证获批,审理周期大概也是16个月到22个月,这样算下来从递交签证到永居签证获批要3年半左右的时间( 签证审理周期可查看移民局网站https://www.border.gov.au/about/access-accountability/service-standards/family-visa-processing-times )。

在这漫漫的等待过程中,如果担保人不幸过世,或者双方感情破裂,那么签证是否还能获批?

根据移民法条例,如果递交的是境内的配偶签证 820/801,在等待临居签证以及永居签证的时候,如果担保人已经不再提供担保,那么在以下三种特殊情况下,签证官还是会酌情考虑签证申请 :

  1. 担保人不幸过世,但是申请人可以证明如果担保人没有过世,他们的感情还会持续,并且可以证明自己与澳洲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包括生意,文化或者社会联系)
  2. 担保人和申请人关系破裂,但是申请人在双方关系存在的时候受到来自担保人的家庭暴力
  3. 担保人和申请人关系破裂,但是双方有一个或者以上的共同孩子,并且申请人享有小孩的监护权

如果递交的是境外的配偶签证309/100,审理过程中担保人不再提供担保,那么只有在批签永居签证100的时候,签证官才会考虑以上的特殊情况。
担保人虽然有权撤销担保,但是在撤销后,为保护申请人的隐私,移民局将不会再把相关申请信息透露给担保人。

综上而言,澳洲的移民法还是比较人道的。虽说爱情来之不易,需要且行且珍惜,但是如果遇到家庭暴力,或者涉及到孩子的福利问题,还是需要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应有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