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申請配偶移民可以分為兩種:分別是境外和境內申請,今天主要說一下關於境外配偶移民的申請。

309簽證簡介

309 澳洲境外夫妻團聚臨時簽證 (Partner visa),適用於已經結婚的夫妻或者同居超過1年的事實伴侶。如果自申請簽證之日起2年的考驗期過後,如果他們的關係還一直存續,無需重新遞交申請,將會獲簽100夫妻永久簽證。永久簽證決策發佈前,臨時簽證一直有效。簽證申請和簽發時申請人都必須在境外。

309簽證申請條件

已婚申請人

  • 婚姻合法:一般來說,只要是在其他國家的合法婚姻,在澳大利亞都是被認可的。但是也有一些例外,比如同性戀、未成年婚姻、多偶婚姻,這些在澳是不被接受的。
  • 與配偶為真實關係:他們的關係必須是真實持久的,且在遞交申請時雙方必須住在一起,或者只是暫時的分離;

同居伴侶

  • 年齡在18歲及以上;
  • 請人與擔保人不能有家庭關係,收養關係也不可以(包括已經聲明無效或者中止的收養關係);
  • 申請前雙方有1年以上同居關係,他們的關係必須是真實持久的,且在遞交申請時雙方必須住在一起,或者只是暫時的分離;

309 簽證對簽證擔保人的要求

  • 擔保者必須是澳大利亞公民、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或者是合格的新西蘭公民;
  • 擔保者年齡需要在18歲及以上;
  • 如果你在2009年7月1日之後被簽發的付費父母類簽證,且你跟伴侶是在簽證簽發日之前結婚的或者開始同居關係的,那麼在此簽證簽發後的5年之內,不能為伴侶提供擔保。

309簽證擔保限制

  • 已經擔保過2個伴侶移民澳大利亞(其中包括你的伴侶由於家庭暴力而獲得永久居住後,你已經撤銷的擔保)
  • 距離擔保上1個伴侶不足5年;
  • 你也是通過配偶擔保獲得的簽證,且獲簽不足5年;
  • 當前你持有204簽證Woman at Risk visa;
  • 於傷害孩子被定罪或者支付過罰金。

309簽證對隨行人員要求

  • 受撫養的子女以及其他受供養親屬可以隨行。

    孩子的要求 :

    • 年齡小於18歲;
    • 如果18歲及以上,但是他們長期的(至少1年)基本需求完全或大體上依賴於申請者
    • 如果18歲及以上,但是由於身體或精神的缺陷導致他們的基本需求完全或大體上依賴於你(不論隨同與否);

    【注意】

    • 不論你的孩子多大,只要他們結婚、同居關係或者將要結婚,都不屬於受供養者;
    • 在某些情況下,在遞交申請之後,孩子也可以添加到申請中。需要向處理配偶簽證申請的移民辦事處寫信提交孩子的詳細信息,比如:名字、出生日期、出生地、父母的全名及出生日期。
    • 如果申請人是在境外遞交的申請,那麼請求添加到申請中的孩子也應該在境外,反之亦然;
    • 如果在境外申請,但是孩子在境外,那麼他們不能被添加到申請中,這種情況下,可以在你獲得臨時配偶簽證後,讓你的孩子申請445受供養孩子簽證;

想要將新生兒添加到申請中

  • 你要向處理申請的移民辦事處寫信,告知他們孩子已經出生了,並隨寄他們孩子的出生證明的公證。簽證處理辦事處會自動將你的孩子添加到申請中;
  • 如果新生兒是在海外出生的,孩子出生時,他的另一方父/母已經是澳大利亞公民,那麼孩子可以直接繼承澳洲公民資格;
  • 如果新生兒是在澳大利亞境外出生的,孩子一出生就自動授予與你和配偶一樣的簽證,如果孩子出生時,他的父母中有一方已經是澳大利亞公民或澳大利亞永久居民,那麼孩子生下來就是澳洲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