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移民法案 (The Migration Amendment (Family Violence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6) 在28/11/2018在議會表決通過了,目前正在等御准(Royal Assent)的過程。

這項法案將會影響未來申請伴侶簽證的申請,目前這項法案的具體生效時間還未公布,我們有最新的消息會即時發布在網上。

在法案生效期間,目前還是可以使用現有法規來申請伴侶簽證。

關於The Migration Amendment (Family Violence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6

該法案通過之後,之後配偶簽證的申請程序將發生改變。內務部將更注重擔保人的資格審核,將會改變的政策為以下:

  • 分開擔保人資格和簽證申請人資格的申請
  • 擔保人需要先擔保資格審理,並且在擔保資格批准之後才可以遞交配偶簽證的申請

申請澳洲配偶移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澳大利亞公民、澳大利亞永久居民或者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的伴侶可以申請進入並(或)永久居留在澳大利亞。

伴侶關係包括:

和現階段的政策比較

現階段的申請

目前的伴侶簽證申請,可以擔保人和簽證申請人一起遞交申請,意味著擔保人和簽證申請人的申請可以同時被移民局審理。

政策生效後的申請

申請簽證不像以往可以同時遞交申請,必須先遞出擔保人資格申請,申請通過後才可申請簽證。 這個影響最大的則是境內申請伴侶簽證的人,因為必須先通過擔保人資格申請,才可以遞交簽證申請。

由於擔保人資格的審理時間目前還是未知,意味著,在擔保人資格通過以前,是無法遞交簽證申請,則有可能無法在境內申請簽證,以後的伴侶簽證,可能都需要在境外等待簽證下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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