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移民法案 (The Migration Amendment (Family Violence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6) 在28/11/2018在議會表決通過了,目前正在等御准(Royal Assent)的過程。
這項法案將會影響未來申請伴侶簽證的申請,目前這項法案的具體生效時間還未公布,我們有最新的消息會即時發布在網上。
在法案生效期間,目前還是可以使用現有法規來申請伴侶簽證。
關於The Migration Amendment (Family Violence and Other Measures) Bill 2016
該法案通過之後,之後配偶簽證的申請程序將發生改變。內務部將更注重擔保人的資格審核,將會改變的政策為以下:
- 分開擔保人資格和簽證申請人資格的申請
- 擔保人需要先擔保資格審理,並且在擔保資格批准之後才可以遞交配偶簽證的申請
申請澳洲配偶移民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和現階段的政策比較
現階段的申請
目前的伴侶簽證申請,可以擔保人和簽證申請人一起遞交申請,意味著擔保人和簽證申請人的申請可以同時被移民局審理。
政策生效後的申請
申請簽證不像以往可以同時遞交申請,必須先遞出擔保人資格申請,申請通過後才可申請簽證。 這個影響最大的則是境內申請伴侶簽證的人,因為必須先通過擔保人資格申請,才可以遞交簽證申請。
由於擔保人資格的審理時間目前還是未知,意味著,在擔保人資格通過以前,是無法遞交簽證申請,則有可能無法在境內申請簽證,以後的伴侶簽證,可能都需要在境外等待簽證下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