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駐法大使馬上求婚
在澳洲國會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化法案之後,澳洲駐法國大使,即知即行,立刻向與他愛情長跑十一年的同性伴侶求婚,而他的伴侶,沒花太久時間思考,就立刻答應了,澳洲駐法國大使,樂得把這段求婚過程,放在他的推特上。
據報導,澳洲駐法國大使「柏恩」,在他的求婚影片上寫著:「他說他願意!」
柏恩並表示,身為澳洲駐法國大使,澳洲承認同性婚姻,不但對澳洲而言,是美好的一天,對他個人來說,也是一樣。
據澳洲媒體報導,柏恩的同性伴侶叫「馬爾蒂」,是瑞士與澳洲混血,在澳洲「外交和貿易部」工作。兩人是在荷蘭「阿姆斯特丹」的電車上認識的。雖然馬爾蒂有澳洲血統,不過兩人在家是用法語溝通。
關於遞交結婚意願申請
「從本週六開始,同性伴侶將可以遞交結婚意願申請,並至少需要等待一個月的通知期,才能根據婚姻法宣誓結婚。」
自此之後,「婚姻」一詞在澳洲的婚姻法中將被定義為:兩個人僅願意彼此,而不是其他人走進對方的生活。而同性伴侶也將享有婚姻法中相同的權益。
那麼,如何遞交結婚意願申請呢?
一般申請結婚的方式是從民間證婚人,宗教牧師或婚姻註冊人那裡取得表格。
與此同時,你也可以從總檢察長的網站獲得表格。如果你所在的州有出生死亡和婚姻辦公室,那裡也有表格可供領取。在表格中你需要填寫個人信息,以及你是否曾結過婚,或者曾經離婚,或者喪偶的相關申明。
對於很多同性伴侶來說,這裡的聲明結果其實顯而易見。但是,作出一個正式的表示你從沒結過婚的聲明,對於整個程序來說仍然是必要的。
表格可以向主持結婚儀式的證婚人,牧師或註冊人遞交,你至少要在婚禮的一個月之前將表格遞交上去,這個時間最多可以延長到18個月。這也就意味著你必須在遞交表格的1到18個月這段時間內把婚禮辦了。
當然,在一些特殊情況下,你也許可以在一個月之內辦婚禮。但這需要額外付費,同時也不保證一定能被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