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們來看如何在澳洲結婚領證?

這個文章是關於如何在澳洲結婚領證,任何人都可以在澳洲結婚,如果要知道更多關於配偶簽證的介紹,可以參考此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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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簡單概括就是雙方年齡超過18歲(如果一方在16和18之間需要父母簽署相關確認文件),
2)雙方都是在未婚單身狀態
3)以及雙方不是直系親屬。(這點比較奇葩,澳洲竟然允許侄女和親叔叔這種關係結婚。 )

澳洲是一個一夫一妻國家,重婚屬於重罪,因此每個註冊官都會嚴格的審查你的婚姻狀態,如果是離婚的一定要出事離婚協議書等書面證明,喪偶的需出示死亡證明,如果故意隱瞞海外已存在的婚姻,將會受到嚴格的法律制裁。

在澳結婚不受人種、語言、簽證狀態的限制,任何人滿足以上的條件均可在澳結婚,即便是簽證過期黑在這裡也可註冊結婚。
但是目前根據澳洲婚姻法,婚姻還是指男女之間的結合,因此同性之間的婚姻暫不被認可。

第二,想結婚的時候要找誰

嚴格意義上講,在澳洲可以註冊登記結婚的有Birth Death and Marriage Office(以下簡稱BDM), Authorised marriage celebrant, State officer 以及Religion minister。 但一般華人都是選擇前倆者,畢竟宗教啊政治人物和我們普通華人新移民關係相距甚遠所以這裡就不多贅述。

先說BDM,就雪梨為例有兩個office可以幫新人完成婚禮儀式註冊,一個在Central station後面,另一個在Parramatta 河邊。 這兩個機構類似於我國的民政局,負責處理生老病死婚嫁等相關的法律文件事宜。新人可以直接去office填表交錢,預約時間舉行婚禮,這倆個地方都有自己 的小禮堂以及工作人員進行婚禮的主持,簽發證書,費用工作日是401,週末為507澳幣, 每對新人可以帶著見證人及親朋好友來參加正式的儀式。BDM office 是最為權威的地方,因此深受華人朋友們的喜愛,但是它有自身的弊端,比如新婚夫婦想要一個更有特點與眾不同的婚禮的時候,BDM office的禮堂先讓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了,畢竟唯一的場地背景照出的相會千篇一律,略顯枯燥。更重要的是當BDM的工作人員是不可能去新人指定的地方 為他們證婚,比如酒樓,沙灘,公園,草坪等等等 , 因此在澳洲絕大多數人的婚禮是由政府授權委任的婚姻註冊官來完成的。

那麼我們說說什麼是政府授權委任的註冊官,就是指擁有相關學歷以及受過專業課程培訓包括法律知識,場景模擬、品格測試審查等等諸多嚴格考核,最終被政府認 可並授權的專業人事。 他們不僅要提供結婚相關的法律諮詢,證婚簽發結婚證書,將新人的信息註冊到BDM office,並且還要提供一定的婚禮安排方面的建議以及如何維護家庭經營愛情的指導(類似於relationship consultant)。 政府委任結婚註冊官的一個最大的優勢就是時間地點相對靈活(BDM officer 畢竟是公務員,相對來說比官僚一點,肯定不如做服務業的人的服務態度好些,更不會提供綵排啊等等 ),另外價格上授權註冊官也可以根據不同的案件情況收取的費用不同些,可能相對會更加實惠些。很多老一代的華人移民更喜歡找華人授權註冊官,因為畢竟都是華人,大家溝通起來也方便一些 。並且根據Marriage Act 1961要求,新人雙方必須要能完全的聽懂英語,瞭解註冊官提出的問題以及要求,如果新人雙方英語不夠好那必須再找三級翻譯,除非婚禮註冊官可以熟練掌握 新人所需的語言並運用該語言主持全部的婚禮過程。 因此當新人雙方在語言上有所顧忌的時候,可以選擇懂自己語言的Marriage celebrant,交流更加容易,但是現在隨著新移民由技術移民組成,英語交流的越來越順暢,所這個問題也將不是個問題了。

第三,當確定了去哪註冊找誰註冊之後可以講一講澳洲的註冊婚禮流程以及要求,首先先從新人結婚意向書開始談起。※NOIM※ (Notice of intended Marriage)

當新人決定登記結婚的時候,他們首先是要找到註冊官或者去BDM填寫一份叫NOIM的表格,這個顧名思義就是一個意向書的意思。根據澳洲法律新人只有填寫 完NOIM之後一個Calendar Month 之後才可以舉行合法的婚禮,而這一個calendar month 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冷靜期,雙方可以在期間反悔,而冷靜期期間新人雙方是不允許舉辦婚禮的。如果填寫NOIM後18個月之內新人雙方沒有舉辦婚禮,那麼這份 表也就自動失效,新人雙方需要重新填寫。
當新人準備填寫NOIM的時候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文件:

  1. 如出生在澳洲,需提供澳洲的出生證明。
  2. 如果出生在海外,需提供海外出生公證書或者護照。
  3. 如果雙方有過婚史,請提供離婚協議書或者原配偶死亡證明。
  4. 雙方需要提供一份帶照片的證件如護照ID卡駕照等,證明身份屬實

如果一些必要的文件實在無法提供的話,可以在註冊官或者JP的鑑證下填寫一份Statuary Declaration Form 來代替。

(如果特殊情況下新人可以要求縮短冷靜期,但是需要當地法院批准,具體能縮到短到多久要根據實際情況有法官判斷是否批准。一般來說以下幾種情況可以縮短冷 靜期,比如需外出工作旅行, 醫療身體狀況、法律程序要求、宗教原因、註冊官人為犯錯導致delay等等。如真的需要申請縮短冷靜期請和註冊官商量討論。)

當NOIM填寫完成的之後,新人雙方可以和BDM officer或者Celebrant商量什麼時候具體舉辦婚禮事宜了,如果需要也可和celebrant商量婚慶策劃綵排等等細節,在此就不多說了。

第四,說說婚禮當天

婚禮當天,新人雙方根據法律規定需要帶倆名超過18歲的親朋來作為Witness,法律沒有對倆個見證人有很多的要求比如簽證啊,國籍啊等等。 他們倆個的名字也將永久的出現在新人的結婚證書以及政府備案中,因此建議選擇新人雙方最重要的最有意義的親朋來簽署。

婚禮主持的地點可以選在BDM的禮堂、海邊沙灘、公園草地、遊船酒店等等甚至是自家廳裡後院,說到這裡我想簡單說下關於結婚場地準備的一些注意事項,當然了這個可能專業的婚慶公司會給 組織的更好。如果新人雙方想要去海灘公園等等Public facilities, 原則意義上說需要和council申請並支付一些場地費用,說明具體時間地點,必要的情況下可能會要求支付public liability insurance。

這個需要特別注意一下,畢竟誰也不想大喜的日子和其他新人時間撞車或者被ranger追著滿街跑轟走吧 ,另外一個特別要注意的就是要注意天氣,如果婚禮當天天氣惡劣那麼一定要有應急方案做好準備。

在整個婚禮過程當中,新人雙方可以自己編排自己的故事,婚禮主題、發言誓言、特殊儀式等等,這些需要提前告知註冊官。但除此之外根據聯邦婚姻法,還有一些必要的法律流程(legal words)需在儀式過程中出現,否則這場婚禮將被視為無效。

曾經遇到很多朋友擔心在儀式過程中自己英語不夠好沒有聽懂註冊官問的問題導致場面難看,這裡我將這些新人會陳述到的必要的Legal words部分中的Vow exchange交換誓詞羅列出來,可以幫論壇裡的朋友們提前準備下,避免尷尬 。

結婚誓詞範本

Groom, please repeat after me:
I call upon the persons here present to witness that I_______ take thee______ to be my lawful wedded wife
Bride, please repeat after me:
I call upon the persons here present to witness that I_______ take thee______ to be my lawful wedded husband

這些legal words是強制必須出現的,但是一般新人雙方可能想將內容更豐富些,如果是在BDM做那麼沒有辦法了,只能跟著BDM officer的內容走,但是如果是和Marriage celebrant的話可以雙方一起協商編纂,將自己想要的內容加進去,讓內容更加生動更加感人。在註冊官的完成了所以的legal part,交換戒指等等之後將會宣佈新人正式結為夫妻。 儀式過後註冊官會讓新人雙方和兩名證人簽署法律文件並頒布結婚證書。